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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章 异客(下)
看在木驴早起的份上,请务必收藏,不谢才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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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纽约下东城。唐人街。

 Alina终于见到了一个理想的绝种的年轻男人。不久前才和曹子乔开玩笑说,自己不找男朋友,是要放长线,想不到这么快便就有大乌游了过来。自己对这个男人,当然不是很夸张的一见钟情,但是却对他没有丝毫反感,抵触,而且还充满了兴趣。

 两天前,这个奇怪的中华人来到了唐人街。之所以说他是绝种,因为他在身前身后各挂了一块牌子——“我是中华人”而且一挂就挂了三天,在方圆两平方英里的唐人社区,游来去,搞得几乎唐人街所有的人,都知道有这么一号人。

 也有好事者曾经上去想和这个年轻人打招呼,有的用广东语交流,有的说普通话,但是年轻人只是微笑了下,然后就继续他的游,至于一些和他讲英语的家伙,年轻人却是理都没理,就直接错开,走了。

 Alina很好奇,似乎这个男人的事业,就是为了挂着牌子、标榜着爱国一般,整天都可以这样无所事事的游,有点向示威游行,但如果真是这样,反而说明了他是个爱国的、热忱的大好青年。

 这一天,alina打开店门,习惯性的伸长脖子看了看街面,其他的东西都没变,可是那一个年轻人,却没有出现。这叫alina竟然感到有些失落,失望。

 哎,要是自己前几天走过去,能和他说上几句话,那该多好呢?

 Alina照常的打扫了下餐馆,就在这个时候,自己那个邋遢的爹地,下了楼来。

 那爹地看到alina没打采的样子,不开玩笑道:“怎么,唐大娘,又思,想男人了?”

 Alina似乎早习惯了乃父的调侃、老不正经,便只是白了爹地一眼,没再说一个字,然后继续她的工作去了。

 那中老年人此时还是穿着睡衣睡,踩着拖鞋,他一边刷着牙,一边到处走,到最后走到餐馆门外,左顾右盼的,忽然一拍脑门,惊乍的道:“咦,我说丽君,怎么今天,没见那个挂牌子的年轻人呢?”

 Alina一副懒得回答的样子,道:“我又不是他老…妈,我怎么知道。”

 中老年人转过身来,看着拖地板的alina,边看边转,直到看得alina莫名其妙,脸色红扑扑了,然后才跳将起来,道:“哎呀,乖女儿,你是真想男人了啊?你刚才是不是想说,我又不是他老婆?嘿嘿,我说,你也老大不小了,都成了老‮女处‬,好女儿,也是时候该想想男人了,你可要知道,你妈在你这个时候,生下你都快有10年了。”

 “老爸!”alina表情忽然严肃起来,跺脚道“你要再这样,我可真不理你了。到时候可不要又跟死去的妈说…”

 Alina这话一出口,那中老老年人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道:“哎哟,琴芬啊,你看看我们的乖女儿,看看,女儿人长大了,漂亮了,心地就不孝顺了。她翅膀硬了,就想飞喽。她想要扔下我一个糟糟糟的糟老头不管,投奔她的前程去了。琴芬啊,我老唐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,你看,我是不是趁现在悲痛绝,该下来陪陪你?”

 唐丽君很无奈的叹了口气,心道:“一大早又念,这话都说了上万遍了。”接着再不去理会她的老爹,准备早点,然后开工做生意。

 *****

 这是一家名之为“琴君酒家”的餐馆,女儿唐丽君是主厨,也是唯一的厨师,爹地唐武涯是账房,也是唯一的跑堂,因为这家餐馆开张没多久,所以还没有招进来合适的伙计。主厨想招个男伙计,账房就想招个女伙计,主厨想招中华伙计,账房就想招个西洋伙计。

 两父女一天好像吵嘴要吵到晚,但奇怪的是,这不但没有影响酒家的经营、生意,反而还天天引来很多客人,包括华侨、洋人。这样的情况出现,只有两种原因,一是冲着唐丽君的美貌来的,一是冲着唐丽君的手艺来的。

 这一天,李东升也来到了这里。他知道,今天,自己将是“琴君酒家”的第一个客人。自己留意上这个酒家,已经两天。

 李东升来了美顿已经四天了。

 独在异乡为异客,不逢佳节亦思亲。地域和时光的阔别,永断绝不了血脉的相连。在飞机上的时候,如果说李东升没有想起家人,那就是骗人的。

 李东升不但想到了家人,还有亲戚朋友,恩师同学,包括张启和许良,自己也想到过。其中李淑娴的名字,自然也曾从脑海晃过,但是李淑娴这个名字没有停留。李东升强忍着冲动,不去想李淑娴。因为李东升答应过云小媛,在这一百天内,绝不想其他任何女人,包括李淑娴。应下的承诺,不一定都能兑现,但却一定要竭尽全力的去做过。

 起初来到这里,第一眼看到唐人社区的时候,唐人街给自己的震撼倒是不小。自己本来也已经从其他途径了解过唐人街,知道这里店铺林立,什么停车吃住,士农工商,柴米油盐酱醋,一应俱全,日常生活可以不用讲一句英语,就能解决所有问题。这里满大街是堂堂正正的汉子招牌,餐馆、中药店、食品店、礼品店、婚纱摄影、理发店、裁店、殡仪馆、杂货店,还有佛堂,一切无不透出浓厚的中华气息。

 叫自己料不到的是,就是这样一块黄金宝地,表面看上去,倒不如海城儒林街那般繁华。这里街道出奇的拥挤,很多都还是低层的小楼房。就拿这家琴君酒家来说,就只有三层,其中第一层装潢装修还算过得去,但是两层三层的,看上去,简直就像有百年的历史,很是沧桑。再加上象征着中华文化和历史的孔子、林则徐雕像,虽说不上古古香,但无处不张显了大中华的特色,反而要比一些国内的现代都市,更具有乡土风情,更像中华国内的都市。

 想不到来了美顿,那种“独在异乡为异客”的感觉反而没有在海城、客机上的时候那么强烈了,就好像在这里所有的黑头发黑眼睛的中华人,都是自己的亲人。

 看来自己先来唐人街,还是明智的。

 本来在自己的眼中,美顿就只有两条街,一条是唐人街——中华人创造奇迹的地方,一条是华尔街——地球人创造财富的地方。至于美顿其他的地方,如哈哈大学,麻雀理工,乌谷,白痴宫,四角大楼,那些都是不屑一顾,不值得去留恋的。

 自己本来想先去华尔街,先去见见世面,但是金科却劝自己先来唐人街,说两个大男人,对英语又是半吊子,还是先找个好落脚的地方再说。

 自己转念一想,这也不是没有道理。于是才来了唐人街。

 自从下了飞机,李东升便和金科说好,分头行事,一个在明,一个在暗。如果王贵是一只螳螂的话,那么自己就是一只蝉,一个饵,金科则理所当然的是黄雀。

 自己踏入唐人街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挂着“我是中华人”的牌子,走遍唐人街的大街小巷,一方面,当然是为了效仿那个叫人敬重的徐悲鸿大师,向一切爱国人士致敬。更重要的一个原因,就是自己要以这种方式告诉王贵,我李东升也来到了美顿,接下来,就是鹿死谁手的问题。

 美顿人海茫茫,要找一个王贵,实在犹如大海捞针,李东升这一招以身作饵,引蛇出,也的确是目前最为可行的手段了。只要王贵当安装那个炸弹,真是为了冲着自己来的,那么就算是在美顿,王贵一旦知道自己来了唐人街,那么他肯定会再度来找自己。

 到时候,王贵只要在唐人街探出头来,那他就注定只剩下了一个结局——粉身碎骨,死无全尸。

 想到这里,李东升终于踏进了琴君酒家,从这一刻起,李东升便算是开始在美顿讨生活了。

 “喂,老板,来碗拉面,好吗?”  M.uyI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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